YY 0834-2011 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医用电热毯、电热垫和电热床垫 安全专用要求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医用电热毯、电热垫和电热床垫 安全专用要求》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除下述内容外,通用标准的本章适用。范围:增加:本专用标准规定了对电热毯、电热垫和电热床垫的要求,电热床垫包括气垫和充气系统。定义见2.2.102、2.2.106和2.2.107.加热设备是用于医疗和辅助医疗的设备。
起草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津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
段传英、李立宾、
相近标准
19990172-Q-464医用电气设备第二部分:心电监护设备安全专用要求19990179-Q-464医用电气设备第二部分:微波治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GB9706.6-2007医用电气设备第二部分:微波治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GB9706.25-2005医用电气设备第二部分:心电监护设备安全专用要求YY0827-2011医用电气设备第二部分:运转培养箱安全专用要求GB9706.14-1997医用电气设备第二部分:X射线设备附属设备安全专用要求20010476-Q-464医用电气设备第二部分:介入式X射线设备安全专用要求20010477-Q-464医用电气设备第二部分:乳腺摄影X射线设备安全专用要求YY0319-2000医用电气设备第二部分∶医疗诊断用磁共振设备安全专用要求GB9706.10-1997医用电气设备第二部分:治疗X射线发生装置安全专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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