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657.2-2005 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2部分:电链锯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 第2部分:电链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电链锯的质量要求、检验及判定。 本部分适用于由电网电源或电源设备供电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链锯的进出口检验。
起草单位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起草人
章俊欣、
相近标准
SN/T1061.1-2002进出口可移式电动工具圆锯检验规程SN/T1061.2-2002进出口可移式电动工具带锯检验规程SN/T1657.10-2013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第10部分:电锤SN/T1657.1-2007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第1部分:通用要求SN/T1657.4-2006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第4部分:电动往复锯SN/T1657.12-2014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第12部分:可移式圆锯SN/T1657.13-2014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第13部分:可移式带锯SN/T1657.11-2013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第11部分:电钻和冲击电钻SN/T1657.3-2006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第3部分:手持式电刨SN/T1657.3-2014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第3部分:手持式电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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