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784-2007 汽车、摩托车仪表用场致发光屏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汽车、摩托车仪表用场致发光屏》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摩托车仪表用场致发光屏(以下简称发光屏)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储存和保管。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摩托车仪表用场致发光屏。其他机动车仪表用场致发光屏也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安徽金海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北京瑞发冷光源有限公司、
起草人
陈建海、钱晓霞、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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