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429.10-2012 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 第10部分:无绳电话的能效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 第10部分:无绳电话的能效》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SN/T 1429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无绳电话的能效要求、检验及结果判定的方法。本部分适用范围包括以下运行在任何频率的模拟和数字设备:——子机;——答录机(应用可选的扩频技术);——无绳电话(应用可选的扩频技术和/或多子机);——组合单元(应用可选的扩频技术和/或多子机)。本部分不适用于:——有线电话;——蜂窝电话。
起草单位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起草人
颜伟民、陈靖源、魏彧展、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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