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4270-2011 商用电热开水器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商用电热开水器》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本标准规定了商用电热开水器(以下简称"开水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如学校、医院、工厂、机场等)供给沸水的器具,其额定电压单相器具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V。对于储水式开水器,其额定容积应不小于10L;对于连续式开水器,其额定制水量应不小于25L/h。利用其他能源形式的器具,其电气部分也在本标准范围之内。本标准不适用于:—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器具;—具有电极加热器的器具;—在有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尘埃、蒸汽或气体)等特殊条件的地方使用的器具。
起草单位
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中山汉诺威电器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
王春露、李旭辉、
相近标准
SB/T10460-2008商用电开水器SB/T10939-2012商用温热开水机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开水器和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20190970-T-60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开水器和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20112307-Q-60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开水器和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4706.36-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开水器和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SB/T10695-2012商用电热铛QB/T4505-2013家用电热水器再生利用要求SB/T10841-2012商用电扒炉SB/T10840-2012商用电炸炉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
即将实施
-
现行
-
现行
-
现行
-
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