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 497-1992 电力系统自动低频减负荷工作管理规程
内容简介
自动低频减负荷装置是防止电力系统发生频率崩溃的系统保护。为了加强自动低频减负荷的管理工作,实现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证向重要用户不间断供电,特制定本规程。 对自动低频减负荷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网局、省局应分别指定一名主管生产的领导负责本网、本省的自动低频减负荷工作。 网局、省局分别负责全网、省自动低频减负荷方案的整定以及运行和技术管理;电业局(供电局)负责本地区自动低频减负荷方案的实施以及装置的日常运行管理、定期检验和定值变更工作。 自动低频减负荷工作涉及到各行各业不同部门的电力用户,电业局(供电局)应加强对电力用户自动低频减负荷工作的管理,以确保电网的安全。 电力系统的规划、设计、基本建设、生产运行部门和电力用户及并网发电厂均应遵守本规程。 各网局、省局在实施本规程时可结合本系统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相近标准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相关推荐
-
现行
-
现行
-
现行
-
现行
-
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