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T 20078-2014 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要求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要求》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本标准规定了核燃料循环设施选址、设计、建造、调试、运行及退役等阶段的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铀纯化、铀转化、铀浓缩、元件制造、乏燃料贮存、乏燃料后处理、放射性废物处理和贮存及相关研究设施。现有核燃料循环设施可参照使用。
起草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人
郭建新、连哲莉、
相近标准
HJ844-2017核燃料循环设施应急相关参数GB/T4960.3-1996核科学技术术语核燃料与核燃料循环EJ/T1017-1996核燃料循环中核材料取样通则EJ/T20160-2018核燃料后处理设施安全要求20061418-T-517核科学技术术语第3部分:核燃料与核燃料循环GB/T4960.3-2010核科学技术术语第3部分:核燃料与核燃料循环GB/T13695-1992核燃料循环放射性流出物归一化排放量管理限值EJ1056-1997铀加工与核燃料制造设施辐射防护规定GB/T19597-2004核设施退役安全要求EJ/T1085-1998核燃料元件无损检测人员培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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