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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 428-1991 电力系统自动低频减负荷.技术规定

DL 428-1991 电力系统自动低频减负荷.技术规定

DL 428-1991

行业标准-电力强制性

标准详情

内容简介

按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的要求,电力系统必须合理安排自动低频减负荷的顺序及所切负荷数量。当系统全部或解列后的局部出现有功功率缺额时,能够有计划地按频率下降情况自动减去足够数量的较次要负荷,以保证系统安全运行和向重要用户的不间断供电。 本技术规定对系统自动低频减负荷的基本要求,装置的配置、轮数、每轮起动频率值及人为附加延时的整定、每轮所切负荷数量以及整定计算的基本内容作了原则规定或提出了推荐意见,但鉴于各区域电力系统中,发电机组的组合(水、火、核电机组及电厂容量大小及比重,机组对异常频率的适应性等)、电网结构和运行方式等有较大的不同,因而在实际执行中需结合具体系统情况运用。 电力系统的自动低频减负荷方案,应由系统调度部门负责制定并监督其执行,调度部门应定期和当系统条件有重大变动时,对其进行重新审定。为了累积经验,需要做好每次重大有功功率缺额事件或事故后的分析总结工作。 各级供电部门应负责按方案要求具体实施。自动低频减负荷装置的数量需随系统电源投产容量的增加而相应地增加。 事故手动低频减负荷是自动减负荷的必要补充,当电源容量恢复后,应逐步地手动或自动地恢复被切负荷。与此有关内容均需在相应的调度运行规程中予以明确规定。 电力系统的设计、基建和生产部门均应遵守和执行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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