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第13部分:红色警告标记的使用
- 标准号:MH/T 3011.13-2006
- 中国标准分类号:V55
- 发布日期:2006-12-08
- 国际标准分类号:49.100
- 实施日期:2007-04-01
- 技术归口: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 代替标准:MH 3145.43-1998
- 批准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 标准分类:航空器和航天器工程地面服务和维修设备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民用航空
行业标准《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第13部分:红色警告标记的使用》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MH/T3011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红色警告标记使用的基本规则。本部分适用于航空器维修过程中红色警告标记的使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
闵运文、徐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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