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 961-1980 螺旋桨用高锰铝青铜化学分析方法
内容简介
1.本标准只适用于ZQAl14-8-3-2及ZQAl12-8-3-2材料的化学成分的测定。对产品化学成分有争议时。以本标准所规定的分析方法为准。 2.同-试样平行分析数份不得少于三份,分析结果的差值应在允许误差以内取其算术平方值为最终分析结果。 3.本标准中同-元素所列的不同分析方法,当仲裁分析时可由仲裁单位及请求仲裁单位的双方用协商的方法决定采用某-方法进行。 4.所用试剂除特殊规定者外均为分析纯试剂(二级)。 5. 试剂配制及分析所用水,为离子交换水或同等纯度的水。 6.标准中所指溶液,除指明溶剂外均为水溶液。 7.标准中所指溶液的浓度比例,例如1∶2系指盐酸(比重1.19),硫酸(比重1.84),硝酸(比重1.40)或氨水(比重0.90)1份与水2份(体积比)相混。 8.标准中所指的溶液百分浓度,系指100ml溶液中所含溶质的克数。 如10%硫代硫酸钠溶液系指10g硫代硫酸钠溶于水后,用水稀至100ml。 9.本标准中所用仪器和量具须经检定合格。 10. 标准中所指的熱水系指温度在70~80℃的水,温水系指温度在40~50℃的水。室温系指环境温度为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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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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