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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H/T 3014.5-2007 民用航空器维修 航空器材 第5部分:航空器材的检验、储存、发付

MH/T 3014.5-2007 民用航空器维修 航空器材 第5部分:航空器材的检验、储存、发付

MH/T 3014.5-2007

行业标准-民用航空推荐性

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民用航空器维修 航空器材 第5部分:航空器材的检验、储存、发付
  • 标准号:MH/T 3014.5-2007
    中国标准分类号:V55
  • 发布日期:2007-10-16
    国际标准分类号:49.100
  • 实施日期:2008-02-01
    技术归口: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 代替标准:MH 3145.125-2003
    批准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 标准分类:航空器和航天器工程地面服务和维修设备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民用航空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民用航空器维修 航空器材 第5部分:航空器材的检验、储存、发付》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MH/T3014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材检验、储存、发付的基本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民用航空器材的检验、储存、发付。

起草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

起草人

韦国锋、孙作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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