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中小学学校首席信息官(CIO)建设规范
- 标准号:T/EIIA 016-2016
- 中国标准分类号:L01/I6591
- 发布日期:2017-05-18
-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99
- 实施日期:2017-05-18
- 团体名称:北京教育信息化产业联盟
- 标准分类:信息技术在其他领域中的应用数字内容服务技术管理
本规范规定了中小学学校首席信息官(CIO)(以下简称中小学CIO)的权利与责任,重构了中小学CIO领导下的学校信息化管理组织结构,对中小学CIO的任职、培训、薪酬等管理内容作了规定本规范适用于国内中小学学校首席信息官(CIO)职位的设置与管理,以及中小学CIO制度的引入、实施、优化其他类型学校CIO的职位设置与制度的引入、实施、优化可参照使用1.关于范围的确定国家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强调“要在各级各类学校逐步建立由校领导担任首席信息官(CIO)的制度”,并没有对引入首席信息官(CIO)的学校类型进行规定。但考虑到中小学与高校、职业教育学校等在学校结构、管理结构,以及教学方式与教学侧重点方面的差异,项目组在充分考虑可利用资源的基础上,将中小学学校选定为首席信息官(CIO)参照学校类型,以尽可能保证规范条款的针对性与可落地性。当然,其他类型学校首席信息官(CIO)职位的设置与制度的引入,可根据本学校情况,参照使用或部分参照使用本与岗位管理任职要求为规范的第5章,岗位管理为规范的第6章。这两章构成了中小学首席信息官(CIO)管理体系的相关技术内容。(1)任职要求在基本要求方面,考虑到规范应在不同区域、不同级别、不同信息化发展阶段的学校具有普适性,因此,在对中小学首席信息官(CIO)进行任职基本要求规定时,尽量参考各地中小学学校现状,对中小学首席信息官(CIO)的学历条件、资格条件等做较低限度的要求。另外,中小学首席信息官(CIO)应是教育学与信息技术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因此,本规范在这两方面对中小学首席信息官(CIO)别做出具体规定,以为学校预留具体可行的操作空间。在“信息化政策制定与实施”方面,本规范强调了中小学首席信息官(CIO)对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整体规划的制定,以及规划与学校总体发展战略的对接。另外,本规范将学校中较为敏感的信息化建设预算及产品采购权明确赋予首席信息官(CIO),以保证教育信息化建设与规划的对接,并提高信息化建设效率。在具体工作职责方面,本规范重点强调了中小学首席信息官(CIO)的“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这一职责。学校信息化部门管理者的传统职责一般为学校软件、硬件、资源的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包括(校名按地区和拼音排序,排名不分先后):北京:北京凤凰学易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单位)、北京师范大学良乡附属中学(省重点)重庆:铜梁一中(省重点)、重庆市涪陵高级中学校(省重点)、重庆市綦江南州中学校(省重点)山东:济宁市金乡县第一中学(省重点)江苏:常州市第二中学(省重点)、江苏省华罗庚中学(省重点)、江苏省建湖高级中学(省重点)、南京市江宁高级中学(省重点)、徐州市第三十五中学(省重点)、徐州市铜山区茅村中学(省重点)湖南:浏阳市第一中学(百强校)、绍兴市稽山中学(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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