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B/T 4890-2021 钢铁企业O2-CO2气体混合利用技术规范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钢铁企业O2-CO2气体混合利用技术规范》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本标准规定了钢铁企业O2-CO2气体混合利用的设备要求、工艺要求、应用范围和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钢铁企业冶炼工序的O2-CO2气体混合利用,钢铁企业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空气等气体介质的混合利用也可参照本文件。
起草单位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米荣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科技大学、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起草人
朱荣、陈永锋、王姜维、董凯、任江涛、林滔、仇金辉、刘涛、于会香、吉立鹏、朱清德、关顺宽、朱国森、方宇荣、黄标彩、蒋心泰、张明海、武文合、董建锋、闫忠峰、郭小龙、赵晶晶、苏仕宝、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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