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GJ 26-1982 火力发电厂 烟囱煤粉管道设计技术规定(试行)
内容简介
火力发电厂锅炉的烟风煤粉管道设计,应运行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装维修方便,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输送介质的流量和参数应满足燃烧和制粉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 二、节省投资和降低运行费用; 三、运行、维修和加工、运输、安装方便; 四、管道、零部件及支吊架等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 五、考虑防爆、防磨、防堵、防漏、防震、防雨、防冻、防腐蚀和防噪声等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 本规定适用于火力发电厂容量为65~1000t/h等级的燃煤锅炉的钢结构烟风煤粉管道设计。对于非金属结构烟风道仅提出有关工艺设计的要求。 对于燃油和燃天然气锅炉的烟风道,以及容量小于65t/h和大于1000t/h等级的燃煤锅炉的烟风煤粉管道设计,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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