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 588-1991 核燃料后处理厂退役辐射防护规定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核燃料后处理厂(简称后处理厂)退役的辐射防护标准、原则、基本要求与措施。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堆核燃料后处理厂(包括小型试验厂和中间试验厂)的退役,也适用于动力堆燃料后处理厂的退役。本标准不适用于非正常退役,例如事故退役。
起草单位
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
起草人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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