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45-2006 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水利部。本规范适用于大江大河和重要中等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或专业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区域综合规划或专业规划、一般中小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或专业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起草单位
中水淮河工程有限公司、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等、
起草人
周亦梅、费永法、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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