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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1800.2-2021 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2部分:火力发电企业

GA 1800.2-2021 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2部分:火力发电企业

GA 1800.2-2021

行业标准-公共安全强制性

标准详情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2部分:火力发电企业》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公安部。本文件规定了火力发电企业治安反恐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三级防范 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火力发电企业的治安反恐防范工作与管理。

起草单位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安部反恐怖局、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唐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起草人

廖崎、吴祥星、苑龙、季景林、马楠、汪萍、张凡忠、苑维双、李越冰、杨玉波、张合、徐思钢、张宗远、聂蓉、王新、王宏涛、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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