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B 846.10-2005 潜艇核动力装置退役安全规定 第10部分:放射性废物处理与处置要求
内容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潜艇核动力装置退役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处理与处置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潜艇核动力装置退役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处理与处置;潜艇核动力装置运行、检修所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处理与处置可参照本部分执行. 本部分不适用于乏燃料的处理与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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