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45-1992 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由水利部水文司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水利部。本规范适用于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影响较小的专业规划和中小流域规划,可适当简化。
起草单位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起草人
王流泉、赵鸿钧、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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