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1690-2012 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评价要求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评价要求》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规定了集贸市场(以下简称市场)诚信计量要求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教育与培训、信息交流与控制、分析与改进、承诺与评价。本标准适用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有下列愿望的市场:a) 建立、实施、保持并改进诚信计量体系;b) 符合所声明的计量方针和承诺的计量目标;c) 通过下列方式展示对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的符合,包括:——进行自我评价和承诺;——寻求外部对其诚信计量进行评价,并获得认可。
起草单位
安徽省计量协会、
起草人
刘心德、范仁翔、王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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