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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 647-2004 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DL 647-2004 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DL 647-2004

行业标准-电力强制性

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 标准号:DL 647-2004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6,
  • 发布日期:2004-3-9
    国际标准分类号:418.429.
  • 实施日期:2004-6-1
    技术归口:电力行业电力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代替标准:DL 647-1998
    批准发布部门:
  • 标准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电站综合能源核技术电力电力安全监察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电站锅炉、热力系统压力容器和主要汽水管道在设备制造、安装、在役等三个阶段检验工作的内容和相应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燕汽压力等于或大于3.8NM 发电锅炉、火力发电厂热力系统压力容器和主要汽水管道。倾定燕汽压力小于3 FAU 的电站锅炉、热力系统压力容器和主要汽水管道可今照执行。本标准适用于下列范围部件的检验:A)锅炉本体受压元件、部件及其连接件:B)锅炉范围内份道;C)锅炉安全保护装F及仪表;D)锅炉主要承,结构;E)高压和低压加热器、压力式除妞器、各类扩容器等热力系统压力容器;E) 主 燕汽 管道、高温和低温再热燕汽管道、主给水管道、高压和低压旁路管道等压力管道。

起草单位

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公司、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

起草人

张勇、郑志良、郁建国、霍握光、宣正发、吴正义、陆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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