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39.4-1992 水罐消防车通用技术条件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水罐消防车(简称水罐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保证。本标准适用于水罐车。
起草单位
上海消防器材总厂负责起草,公安部消防器材管理办公室、上海消防科学研究所、长春消防器材总厂、湖北消防器材厂、山东临沂生建机械厂
起草人
范长甫、马行俭、徐美芬、张国如、梁吉林
相近标准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相关推荐
-
现行
-
现行
-
现行
-
现行
-
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