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 0785-2010 临床体温计——连续测量的电子体温计性能要求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临床体温计——连续测量的电子体温计性能要求》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标准规定了连续测量的电子体温计的性能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由电力驱动的设备,无论是用网电源还是内部电源供电。此设备能够装备附加的指示装置、打印装置和其他辅助装置。这些附件的要求不在本标准适用范围内。预期用于测量皮肤温度的温度计不在本标准适用范围内。本标准并不打算排除基于其他测量原理的设备的适用性,这些设备在连续测量人体温度时能获得等同的性能。注:设备可能包含一些适用于EN 12470的不同部分(见附录A)的功能。在这种情况下,制造商有责任指明哪些 功能分别适用于EN 12470的哪些部分。例如:具有最大温度记忆装置和可替换温度探头的电子体温计。
起草单位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起草人
金巍、郭韵秋、
相近标准
20032383-T-464医用电子体温计GB/T21416-2008医用电子体温计GB1588-2001玻璃体温计医用玻璃体温计20032382-T-464医用红外体温计第1部分:耳腔式GB/T21417.1-2008医用红外体温计第1部分:耳腔式医疗健康物联网感知设备数据命名表第2部分:体温计20065162-T-604电工和电子测量设备性能表示GB/T6592-1996电工和电子测量设备性能表示GB/T6592-2010电工和电子测量设备性能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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