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1部分:电网企业
- 标准号:GA 1800.1-2021
- 中国标准分类号:A91
- 发布日期:2021-04-25
-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20
- 实施日期:2021-08-01
- 技术归口: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代替标准:
- 批准发布部门:公安部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报警和警告系统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公共安全
行业标准《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1部分:电网企业》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公安部。本文件规定了电网企业治安反恐防范的重点目标和重点部位、重点目标等级和防范级别、总体防范要求、常态三级防范要求、常态二级防范要求、常态一级防范要求、非常态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电网企业的治安反恐防范工作与管理。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研究会、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院、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德梁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广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安部反恐怖局、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华东理工大学、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廖崎、吴祥星、关城、吴志敏、马楠、李龙、李恒锋、万涛、张凡忠、陶焱升、刘文斌、郝宗良、刘俊、吴思东、杨玉波、张合、徐思钢、张宗远、王学军、王天宇、于振、王伟、刘晓新、刘晓亮、郝振昆、张志远、高传江、王雷、
GA1800.6-2021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第6部分:核能发电企业GA1800.2-2021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第2部分:火力发电企业GA1800.3-2021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第3部分:水力发电企业GA1800.4-2021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第4部分:风力发电企业GA1800.5-2021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第5部分:太阳能发电企业GA1551.5-2019石油石化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第5部分:运输企业GA1551.1-2019石油石化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第1部分:油气田企业GA1551.2-2019石油石化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第2部分:炼油与化工企业GA1551.4-2019石油石化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第4部分:工程技术服务企业GA1551.6-2021石油石化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第6部分: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