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 0571-2005 医用电器设备 第二部分:医院电动床安全专用要求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医用电器设备 第二部分:医院电动床安全专用要求》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专用标准规定了由2.2.101所定义的医院电动床的安全要求。
起草单位
上海医疗器械检测所、
起草人
史建安、何爱琴、
相近标准
YY0570-2005医用电器设备第二部分:手术台安全专用要求19990172-Q-464医用电气设备第二部分:心电监护设备安全专用要求19990179-Q-464医用电气设备第二部分:微波治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GB9706.6-2007医用电气设备第二部分:微波治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GB9706.25-2005医用电气设备第二部分:心电监护设备安全专用要求YY0827-2011医用电气设备第二部分:运转培养箱安全专用要求GB9706.14-1997医用电气设备第二部分:X射线设备附属设备安全专用要求20010476-Q-464医用电气设备第二部分:介入式X射线设备安全专用要求20010477-Q-464医用电气设备第二部分:乳腺摄影X射线设备安全专用要求YY0319-2000医用电气设备第二部分∶医疗诊断用磁共振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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