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 584-2009 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规定了电解法(隔膜法、离子膜法)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能源消耗以下称能耗)限额的 核算范围、基本要求、核算方法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电解法(隔膜法、离子膜法)烧碱生产企业进行能耗的计算和考核,以及对新 建项目(装置)的能耗控制。
起草单位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江门市广悦电化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昊天化学(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文光、黄广铭、卢泽康、冯惠流、周子填、黄国强、吴善庠、彭品良、
相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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