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预制菜 冷链配送管理规范
- 标准号:T/QSX 0008-2023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A16/A011
- 发布日期:2023-08-16
-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20
- 实施日期:2023-10-01
- 团体名称:青海省食品工业协会
- 标准分类:谷物种植
本文件规定了预制菜冷链配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运输配送、仓储、追溯及召回
本文件适用于预制菜冷链配送管理的全过程
(一)标准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预制菜冷链配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运输配送、仓储、追溯及召回。本文件适用于预制菜冷链配送管理的全过程。(二)标准主要内容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运输配送、仓储、追溯及召回。(三)主要技术内容说明1、术语和定义,参照现有的国家标准,界定了冷链配送的定义。冷链配送是在配送服务范围内,根据预制菜的贮运要求,产品始终处于保持其品质所需低温(冷藏运输0℃~4℃;冷冻运输—18℃)环境中,对物品进行订单处理、拣货、装载、在途、交接与卸货、退货、物料回收等作业,保证冷链物品质量,减少冷链物品损耗,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实体流动过程。明确了预制菜产品冷藏运输温度为0℃~4℃;冷冻运输温度为—18℃。2、基本要求,从组织管理、人员管理、设备管理3方面明确预制菜冷链配送规定要求。3、运输配送,规定了运输设备、运输、配送的管理要求。(1)明确了预制菜产品装运要求,要求预制菜运输设备应专车专用,预制菜产品不准许与任何危险货物同车装运,不准许与非食品货物混装,不准许与异味食品混装,不准许生熟食品混装。(2)根据《冷藏、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GB/T24616-2019)》规定,明确了承运方和收货方在预制菜交接时,接收方应检测预制菜的中心温度,冷冻食品中心温度不高于—15℃,冷藏食品中心温度依据食品品类确定。4、仓储,具体规定了冷库条件、冷冻冷藏温度、入库作业、贮存管理、中转管理和出库作业的要求。5、追溯及召回,应符合GB31621、GB31605的相关规定。
青海省轻工业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青海大学畜牧兽医科学院、青海谱测检测有限公司、上海尚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青海牧仁食品有限公司、青海穆塔源食品有限公司、囊谦秘境康都生态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青海中发源餐饮有限公司。
陈惠珍、单斌、李侠、张艳珍、宋育玲、戴邦华、贾彦磊、迟明、王静、李升升、李林、徐荣武、冶占龙、索南丁培、马义良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