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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I 086-2023 甲板部值班船员不安全行为与状态评估技术标准

T/CI 086-2023 甲板部值班船员不安全行为与状态评估技术标准

T/CI 086-2023

团体标准推荐性

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甲板部值班船员不安全行为与状态评估技术标准
  • 标准号:T/CI 086-2023
    中国标准分类号:R22/G553
  • 发布日期:2023-06-29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40
  • 实施日期:2023-06-29
    团体名称: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 标准分类:水路运输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内容简介

本文件提供了甲板部值班船员不安全行为与状态评估的技术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的规定取得船员适任证书的人员,包括船长、驾驶员、普通船员
本文件提出的方法适用于船舶驾驶台
驾驶台涉及多种场景,具有全天候特征,所需的评估技术和设备较为复杂,需要作为高优先级进行实施
本文件提出的方法也适用于船舶首尾甲板等作业场所
如可先期实现对劳保用品是否佩戴的智能辨识,船舶首尾人员操作行为与驾驶台指令的匹配情况的智能判定
4船员不安全行为与状态评估框架4.1应用前的准备确定评估范围进行船员不安全行为与状态评估之前,应首先确定待评估对象及其边界条件或限定条件。涉及被评估事项的所有可获得信息应提供给将开展不安全行为与状态评估的工作组。如果需要进行额外工作,则需修改问题说明或边界条件或限定条件,并重新提交给评估工作组,根据需要可重复评估过程。4.2评估工作组成立不安全行为与状态评估工作组。工作组的主持人或协调人一般应有相关经验,负责做好准备工作,促成工作组成员以团队形式开展工作,并能发挥每个成员的特长。工作组成员可以包括不安全行为与状态评估所需的安全、设计或操作等方面的专家,例如:船长、轮机长、验船师、海事官员、安全评估专家、行为分析专家、辅助员和记录员等。工作组成员的构成,其专业技术水平和数量应与所要进行不安全行为与状态评估的复杂程度相适应,一般情况下7~13人的奇数人员为宜。4.3评估步骤不安全行为与状态评估流程船员不安全行为与状态评估由3个内在相关步骤组成,如图1所示。3个步骤如下:a)不安全行为与状态辨识:基于文献和事故调查报告等文本数据,结合视频、音频等监测技术,辨识船舶作业过程中可能诱发船舶不利影响和船舶事故的船员不安全行为与状态;b)不安全行为与状态分析:通过对船员状态进行监测,结合船员工作场景和船舶状态,对船员不安全行为与状态发生的可能性和潜在后果进行分析;c)不安全行为与状态评价:基于船员不安全行为与状态辨识和分析结果,对船员安全行为与状态潜在风险进行度量,评估船员不安全行为与状态的风险等级。4.4评估结果及应用船员不安全行为与状态评估工作组通过对船舶作业过程中船员某个/些不安全行为与状态进行风险水平评估,最终的评估结果为船员不安全行为与状态监测、防控等有关规范修订提供参考,为发现险情事件迹象时提供针对性措施,达到风险管控,保障船舶营运安全的目的。

起草单位

上海海事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中国极地研究所)、湛江港引航站、上海迈利船舶科技有限公司、国科联盟(北京)国际信息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胡甚平、翁金贤、付姗姗、吴建军、张欣欣、席永涛、韩冰、乔卫亮、杨雪、王国建、赵炎平、李铁源、朱建平、胡勤友、赵芳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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