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DHOH 0003-2023 《手语传译职业技能评价规范》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手语传译职业技能,具体包括: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能等级划分、技能要求、申报条件、评价条件
本文件适用于中国手语和汉语之间的手语传译技能评价
本规范是一种综合性的翻译技能评价规范,考察受试者的语言能力、翻译转换能力、百科和专业知识结构。根据不同翻译场合的实际需求,将工作能力分为初级手语译员、中级手语译员、高级手语译员、资深手语译员四个等级,并对各等级的工作场合和要求以及评价考核内容做出了相应的具体制定。各等级手语译员的教学培训、考核题库和评估鉴定等方面工作可据此规范进行设计研制。(1)工作要求工作要求是完成本职工作应具备的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本标准从低级到高级依次递进对各等级的工作要求做了相应的具体说明。(2)申报条件为便于各等级的考评管理,本规范对报考各级别手语译员的条件做出了相应说明,一方面可满足社会上不同人员的报考需要,另一方面确保各类人员在报考时能具备相应的水平。(3)评价办法手语传译职业技能考核采用机考方式。当考生进入考场后,先题库里抽取一套考题,然后站在电视屏幕面前,观看播放的问题进行回答,并观看对话视频或发言视频,进行同步传译。整个考核过程会自动录像,最后制成视频文件,作为成绩评分的依据。
起草单位
中国聋人协会手语翻译委员会、中国聋人协会手语研究和推广委员会、厦门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浙江省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北京启喑实验学校、苏州市盲聋学校、华夏出版社、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起草人
杨洋、邱丽君、肖晓燕、仰国维、徐聪、陈华铭、周晓宁、沈刚、胡晓云、王晨华、方红、董慧芳、刘可研、刘娲、高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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