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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SGC 004-2023 金沙贡茶 清洁化生产技术规范

T/BSGC 004-2023 金沙贡茶 清洁化生产技术规范

T/BSGC 004-2023

团体标准推荐性

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金沙贡茶 清洁化生产技术规范
  • 标准号:T/BSGC 004-2023
    中国标准分类号:/A019
  • 发布日期:2023-04-15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01
  • 实施日期:2023-05-01
    团体名称:贵州省植物学会
  • 标准分类:农业和林业综合其他农业

内容简介

4 原料生产清洁化应符合T/BSGC003的规定。5 加工场所清洁化5.1 环境4.1.1应选择地势干燥,水源清洁、充足,日照充分的地方;远离排放“三废”的工业企业,周围不得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离开经常喷洒农药的农田100m以上,离开交通主干道20m以上。4.1.2大气环境应符合GB3095要求。4.1.3加工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5.2 厂区布局5.2.1厂区应根据加工规模和产品工艺要求合理布局,应设置与加工产品种类、数量相适应的厂房、仓库和场地。加工区应与生活区和办公区隔离。5.2.2厂区环境应整洁、干净、无异味。道路应为硬质路面,排水通畅,地面无积水,绿化良好。5.2.3厂房布局应考虑相互间的地理位置及朝向。锅炉房、厕所应处于生产车间的下风口。仓库应设在干燥处。5.2.4厂房布局应满足加工工艺对温度、湿度和其他工艺参数的要求,符合生产许可证发证要求,防止毗邻车间相互干扰。5.2.5加工车间入口处应设更衣室。更衣室内配备足够数量的洗手、消毒、杀菌、干手设施和用品。5.2.6车间附近的厕所应处于清洁状态,厕所门不直接朝向车间。5.2.7应有相应的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便于清扫、冲洗,保持清洁。5.3 加工车间5.3.1加工车间内部布置应与工艺流程和加工规模相适应,能满足工艺、质量和卫生的要求。5.3.2初制厂一般由贮青车间、主加工车间、包装车间等组成。各车间面积应与加工产品种类、数量相适应。5.3.3精制厂一般由原料车间、主加工车间、包装车间等组成。各车间面积应与加工产品种类、数量相适应,不少于设备占地总面积的10倍(不含辅助用房)。手工包装时,包装车间面积10人以内按每人4m2确定,10人以上人均面积可酌减。5.3.4车间地面应坚固、平整、光洁,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便于清洁和清洗。5.3.5应保持车间采光和照明良好。5.3.6车间通风、通气良好。灰尘较大的车间或作业区域,应安装换气风扇或除尘设备。杀青、干燥车间,应安装足够的排湿、排气设备。5.3.7车间应有防鼠、防蝇、防虫措施,以及防家禽、家畜和宠物出入的相应设施。5.3.8车间层高不低于4m。初制车间要多开门窗,精制车间则少开门多开窗。5.3.9车间内不得存放农药、肥料、化妆品、喷雾器、防护服等易污染茶叶的物品,不应存放其它非加工茶叶用的物品。5.3.10车间的噪声宜控制在80分贝(dB)以下。5.4 仓库5.4.1加工厂应有足够面积的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成品仓库面积按250kg/m2~300kg/m2计算确定。5.4.2仓库应干燥、清洁、避光。5.4.3仓库应有防潮、防霉、防蝇、防虫和防鼠设施。成品仓库地面应设置垫板,其高度不应低于15cm。5.4.4根据茶类储存需要建设冷藏库,温度宜控制在0℃~5℃。5.5加工设备和用具5.5.1应用无毒、无异味、不污染茶叶的材料制成。宜选用不锈钢材料制成的茶叶加工设备,可使用竹子、藤条、木材等天然材料制成的用具。5.5.2使用设备前,必须清洁干净。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5.5.3加工设备和用具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物品接触。5.5.4加工设备的各种炉火门不得直接开向车间。有压锅炉应独立安装在锅炉间。燃气设备的钢瓶和锅炉等易燃易爆设备与加工车间至少留有3m的安全距离。设备所用燃料及其残渣应设有专门存放处。5.6人员5.6.1上岗前要进行岗前培训,应掌握必要的制茶技能、检验技术和卫生知识。5.6.2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卫生部门发放的有效的健康合格证。5.6.3出入工作场所应洗手、更衣、戴帽、换鞋,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换下工作衣、帽和鞋,置于更衣室内。5.6.4工作人员需戴口罩上岗。5.6.5不得将与茶叶加工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物带入车间。5.6.6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禁止在工作场所化妆、吃食物、吸烟、喝酒和随地吐痰。6 产品清洁化6.1 包装6.1.1茶叶产品应及时包装,避免受潮、受污染。6.1.2包装应符合GH/T1070的规定。6.2 运输6.2.1运输工具清洁卫生,无异味、杂味、不潮湿。6.2.2运输时禁止与其它物品混运。6.2.3运输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日晒、雨淋、重压。6.3 贮存茶叶贮存应符合GH/T1071的规定。6.4 标识6.4.1在原料收购、加工和贮存等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的标识,防止混淆。6.4.2每批加工产品应编制加工批号或系列号,并确保最终产品可追溯。7 过程管理7.1 记录应有相应的记录包括生产、原料采购、加工、储存、运输、入库、出库、检验和销售等各个环节的活动。7.2 记录表各种记录的格式宜规范,内容齐全7.3 档案保存记录应至少保留三年。

起草单位

金沙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金沙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金沙县农业农村局、金沙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金沙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金沙县农业经营管理站、金沙县茶园镇林业环保站、金沙县农作物保护中心、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贵州金沙贡茶茶业有限公司、贵州金丽茶业有限公司、贵州三丈水生态发展有限公司、金沙县清池张氏茶庄、贵州弘丹成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清池贡茶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神峰茶业有限公司、贵州天灵茶叶有限公司

起草人

龙义勤、袁立会、丁玲、郑雪梅、李荣华、高林燕、安晓双、朱德艳、刘欢、杜昌竹、王有盈、陈志翔、樊庆、于佳一、查敏、杨小群、兰香瑚、高陆、罗兴英、刘浩、于娟、黄江中、邹 兴、吴玲、陈华夏、邱城、张德勇、李东阳、何光汶、任希鹏、金其涯、郑济奎、贾兴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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