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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NFPIA 3024-2022 木醋液

T/CNFPIA 3024-2022 木醋液

T/CNFPIA 3024-2022

团体标准推荐性

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木醋液
  • 标准号:T/CNFPIA 3024-2022
    中国标准分类号:B72/C261
  • 发布日期:2022-10-3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50
  • 实施日期:2022-12-01
    团体名称:中国林产工业协会
  • 标准分类: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木醋液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农业用、工业用、民用木醋液
(草本以及果壳、稻壳等生物质为原料产生的木醋液可参考使用)3术语和定义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木醋液woodvinegarliquid由天然木材、木材加工剩余物、农林剩余物(果木枝条等)等木本生物质热解过程中产生的气体经收集、冷凝、冷却、分离后得到的,含有酚类、酸类、醇类、酮类、醛类等多种有机成分的酸性液体及其精制产品,包括粗木醋液、精制木醋液。3.2粗木醋液crudewoodvinegarliquid未经处理的木醋液去除其中的沉淀性木焦油及可见悬浮物得到的黄色或红色澄清液体为粗木醋液。3.3精制木醋液depuratedwoodvinegarliquid对粗木醋液采用包括静置(180日以上)、吸附、蒸馏、膜过滤、冷冻、微生物等方法减少、转化、去除大部分溶解性木焦油以及可见悬浮物后得到的澄清液体为精制木醋液。T/CNFPIA3024—202224分类和标记4.1分类按应用领域分为农业用木醋液、工业用木醋液、民用木醋液。4.2标记木醋液标记为应用领域(农业用N/工业用G/民用M)-MC,粗木醋液标记为应用领域(农业用N/工业用G/民用M)-CM,精制木醋液标记为应用领域(农业用N/工业用G/民用M)-JM。例:农业用粗木醋液标记为N-CM。5技术要求5.1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也可根据合同约定的执行。表1理化指标6检验方法6.1密度按GB/T31734中5.2的规定进行。6.2pH值按GB/T31734中5.3的规定进行。6.3折光率按GB/T31734中5.4的规定进行。6.4有机酸按GB/T31734中5.5的规定进行。项目农业用工业用民用密度(g/mL)0.99~1.0180.99~1.0060.99~1.001总酚含量(%)0.05~0.50.05~0.30.05~0.1有机酸(%)3~73~73~7pH值2.5~3.82.5~3.52.5~3.0溶解性焦油(%)0~3.80~20~0.1有机质(%)1~71~51~3电导率(μs/cm)9~659~329~15折光率(Brix)2~122~92~5T/CNFPIA3024—202236.5溶解性焦油按GB/T31734中5.6的规定进行。6.6总酚含量按GB/T24200的规定进行。6.7电导率按DZ/T0064.6的规定进行。6.8有机质按NY/T85—1988的规定进行。7检验规则7.1组批规则与抽样方法7.1.1组批规则在原料及生产条件一致情况下,生产的产品视为一个批次;按批号随机抽样。7.1.2抽样方法每批取样量不少于1L。产品包装容量规格小于1L时,抽取满足抽样量的最小偶数包装,均匀混合后取1L;产品包装容量规格1~1000L时,按每个批量的质量的1%随机抽取满足抽样数量的包装分别抽取1L,均匀混合后取1L。当产品为散装(大包装1000L以上),按每个批量的质量的0.5%随机抽取样本,抽样数量不少于2L。所取样品混合均匀后分为两份,用干净的不透明塑料或玻璃取样瓶密封,随即贴上标签。标签内容包括:样品名称及编号、生产单位、型号、批号、等级、采样日期、采样者姓名。7.2检验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2.1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由生产单位质检部门执行,也可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项目为净含量偏差、密度、酸度、折光率,检验合格签发检验合格证,产品凭检验合格证出厂。7.2.2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b)原料变化或改变主要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d)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至少一次的周期性检验。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T/CNFPIA3024—202247.3判定规则检验结果有一项不符合本文件表1对应的各项指标值要求时,应重新加倍抽样进行复检,仍不合格时,则判本批产品为不合格品。8包装产品包装应牢固、整洁,采用树脂、塑料等耐酸腐蚀材料。同一批产品包装材料、产品类别、净重等应一致。9标志产品标志或标签应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净含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生产企业名称、产地等。10运输运输过程中应水平牢固放置,防止雨淋、日晒;运输和吊装过程中,应采取防护措施,避免损伤外包装物引起泄漏。11贮存产品应保存在洁净、干燥、阴凉、通风处,不宜露天堆放

起草单位

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中国 林业科学研究院生态保护与修复研究所、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东北林业大学、唐山赫潼生物质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唐山进海新材料有限公司、贵州欧瑞欣合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农环京科技有限公 司、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

起草人

潘维照、张忠涛、马骏、乔霄峰、高峰、司继松、王丹灝、李晓航、李星、 周亮、潘龙、马艳丽、刘滨、王刚、谷星星、李文娟、王岩、许佳怡、辛璐、郝润琴、单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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