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XSP 001-2023 大塘清明酒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大塘清明酒的术语和定义、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清明时节以糯糙米、糯米、水为主要原辅料,以酒曲和(或)酵母为发酵剂,经浸米、洗米、蒸煮、冷却、发酵、蒸馏等工艺制成糯糙米糟、甜酒酿、糟烧,将糯糙米糟与甜酒酿、糟烧按比例调配后入缸陈酿3年以上,经过滤提汁、包装等工艺制成发酵酒
要求4.1原、辅料要求4.1.1糯米糯糙米应符合GB/T18810的规定,糯米应符合GB/T1354的规定。4.1.2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4.1.3酒曲应符合QB/T4577的规定。4.1.4酵母应符合GB31639的规定。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色泽和外观 黄色至深褐色,清亮,有光泽,允许瓶(坛)底有少量聚集物 GB/T13662香气 具有本产品特有的浓郁醇香,无异香 表1感官要求(续)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口味 柔和、鲜甜、醇厚、无异味 GB/T13662风格 酒体协调,具有本产品特有的风格 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酒精度a(20℃)/(%vol) 16~28 GB5009.225氨基酸态氮/(g/L)≥ 0.2 GB/T13662非糖固形物/(g/L)≥ 13.0 GB/T13662pH 3.0~5.0 GB/T13662总酸(以乳酸计)/(g/L) 4.0~8.0 GB/T13662总糖(以葡萄糖计)/(g/L)> 100 GB/T13662氧化钙/(g/L)≤ 0.5 GB/T13662铅(以Pb计)/(mg/L)≤ 0.2 GB5009.12总酚b(以茶多酚计)/(mg/L)≥ 1.0 GB/T21733苯甲酸b/(g/L)≤ 0.05 GB/T13662注:a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1.0%vol。b指发酵或贮存过程中自然产生的。4.4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应符合GB2758的规定。4.5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5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2696、GB14881的规定。7生产工艺应符合DB3601/T7-2023的规定。8检验规则8.1组批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8.2抽样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检验及留样。8.3检验分类8.3.1出厂检验8.3.1.1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8.3.2.2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酒精度、氨基酸态氮、非糖固形物、pH、总酸、总糖、净含量和标签。8.3.2型式检验8.3.2.1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8.3.2.1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产3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8.4判定规则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判定不合格。微生物限量不合格不得复检。8.5仲裁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9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9.1标志、标签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GB/T191、GB7718、GB2758的规定。9.2包装9.2.1包装用材料应符合GB4806.4、GB4806.5、GB/T24694的规定。9.2.2包装要求:应封口严密。9.3运输9.3.1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且备有防雨、防晒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9.3.2装卸时应轻放、轻搬,防止包装破损。9.4贮存仓库必须干燥,清洁,储存温度宜在5℃~35℃,有防潮,防鼠,防尘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共存放。
起草单位
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食品协会、南昌市大唐酒业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江西有限公司
起草人
万卫华、江炳塘、吴铭、陈智荣、吴军、夏杰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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