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SJD 39-2023 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物品信息追溯系统要求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物品信息追溯系统(以下简称“物品信息追溯系统”)的基本要求、管理模块设计及要求、物品流程追溯模块设计及要求、硬件配置参数要求、信息安全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二级(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基层医疗机构和物品信息追溯系统开发设计单位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咸阳市中心医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江西省卫生健康监测评价中心、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江苏省卫生监督所、江苏省肿瘤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青岛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创新世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铂康医疗灭菌有限公司、青岛新鲸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吉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扬州康贝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容德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顺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起草人
宋瑾、顾健、鲍文丽、莫军军、朱爱群、刘爱华、王瑾、程平、魏秋霞、周玉、任顾群、张永栋、承叶奇、朱娟芳、金云玉、张琳、王加强、翟斌、王志、季云、王久儒、朱斌、徐超、王维、李应顺、刘芳、傅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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