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SSL 0004-2022 农田排水系统生态净化技术导则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农田排水系统生态净化技术的基本原则、基础调研、生态净化体系与技术、维护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农田排水系统中毛沟、农沟、斗沟、支沟、干沟及循环调蓄湿地中生态净化技术的设计、构建与维护
生态优先优先选用净化能力强、景观效果好且较容易管理的本土物种,采用生态型的净污材料等进行净化设施中的生物和材料配置。不宜采用对本地生态系统有破坏作用的生物种类。经逐级截留净化的农田排水应循环回用于农田灌溉,有效节约农田用水资源,支撑农田排水水肥近零直排与低碳生态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因地制宜优先改造农田已有排水沟道、坑塘、低洼地等,实施农田排水系统生态净化技术。宜根据农田排水中氮磷及农药等污染物削减目标,实施单一型或组合型生态净化技术,构建区域整装成套生态净化技术系统。协同高效宜依据农田排水污染治理重点和关键期,系统设计、优化布局,注重不同生态净化技术衔接耦合,确保生态建设与农田灌排水及农业生产相协调,以最低成本实现农业面源污染的高效治理。
起草单位
河海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农学院、江苏省泰州引江河管理处、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江苏天池河湖生态治理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新水光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艾维仕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中建三局绿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起草人
王沛芳、胡斌、钱进、张明、饶磊、李松敏、王晓玲、邱卫国、夏益池、程卫国、囤静华、汪小东、杨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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