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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DTLA 0002-2023 山东省网络货运企业经营能力评价指南

T/SDTLA 0002-2023 山东省网络货运企业经营能力评价指南

T/SDTLA 0002-2023

团体标准推荐性

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山东省网络货运企业经营能力评价指南
  • 标准号:T/SDTLA 0002-2023
    中国标准分类号:/G543
  • 发布日期:2023-03-0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20
  • 实施日期:2023-03-01
    团体名称:山东省交通与物流协会
  • 标准分类:道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网络货运企业经营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以及每个指标的释义。本标准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以每个网络货运企业为评价对象,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网络货运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评价评估。本标准第4章规定了网络货运企业经营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网络货运企业经营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由合规、保障、规模和质量评价4大类指标构成,合规类指标包含技术合规性和经营合规性2个二级指标,保障类指标包含软件服务保障、可持续发展保障、业务服务保障、管理保障4个二级指标,规模类指标包含运力规模和生产规模2个二级指标,质量评价类指标包含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2个二级指标,每个二级指标又包含若干三级指标,网络货运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共包含34个三级指标。主要技术内容:术语和第一(第3章)本章定义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网络货运企业、实际承运人三个术语的定义。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的定义来源于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网络货运是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的简称,考虑到网络货运这个术语使用更广泛,在3.1将“网络货运”作为优先术语,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列为第二术语。网络货运企业的定义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山东省网络货运企业代开发票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的基础上改写而成。实际承运人的定义是在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的基础上改写而成。评价指标体系(第4章)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的《网络货运信息化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参考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网络货运平台服务能力评估指标》等文献资料,在调研山东省网络货运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本标准第4章规定了网络货运企业经营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网络货运企业经营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由合规、保障、规模和质量评价4大类指标构成,合规类指标包含技术合规性和经营合规性2个二级指标,保障类指标包含软件服务保障、可持续发展保障、业务服务保障、管理保障4个二级指标,规模类指标包含运力规模和生产规模2个二级指标,质量评价类指标包含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2个二级指标,每个二级指标又包含若干三级指标,网络货运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共包含34个三级指标。评价方法(第5章)以每个具有法人资格的网络货运企业为评价对象,按照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不同权重,对企业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价,根据评价,将企业分为AAAAA、AAAA、AAA、AA、A五个等级。AAAAA最高,依次降低。指标释义(附录A)

起草单位

山东省交通与物流协会、山东京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传化陆鲸科技有限公司、荣庆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舜世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人

付艳青 马清超 庞妍 毕建伟 郭志强 张翔 韩昊 刘虎 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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