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NSSTA 001-2023 三亚市冲浪旅游服务规范
内容简介
本规范规定了冲浪旅游的术语和定义、服务细则、风险管理、质量管理与投诉处理服务及准入与退出机制等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三亚市管辖范围内从事任何形式的冲浪旅游经营活动,海南省其他市县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所称“体验冲浪”,是指未取得任何国际或国内冲浪组织颁发的冲浪人员资格证书,在冲浪教练带领下进行抓浪起乘的冲浪体验活动。本规范所称“持证冲浪”,是指取得国际或国内冲浪组织颁发的冲浪人员资格证书,具备自主进行抓浪起乘能力的冲浪活动。本规范所称“冲浪培训”,是指以取得冲浪人员资格证书为目的,由冲浪教练带领下进行的冲浪培训活动。本规范所称“冲浪教练”,是指取得国际或国内冲浪组织所认可教练等级的从业人员。本规范所称“冲浪旅游服务从业者”,是指持有国际或国内冲浪组织颁发的教练等级资格证书,须为正式冲浪旅游行业企业员工,拥有冲浪保险和有效健康证,向三亚市体育旅游协会冲浪旅游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冲浪旅游专委会”)申领《三亚市冲浪旅游服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并由三亚市体育旅游协会冲浪旅游专委会统一在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备案的冲浪从业人员。本规范所称“冲浪旅游服务企业”,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固定实际经营场所,已投保公众责任险,由三亚市体育旅游协会冲浪旅游专委会核准,在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备案的冲浪从业企业。
起草单位
三亚市体育旅游协会、三亚理工 职业学院、三亚学院
起草人
张振祥、潘虹、张令俊、鲍永洲、 王林云、吴开壮、沈建勇、亓元、齐琳、罗伟福
* 特别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或用户上传,本网站所提供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请以正式出版物为准。电子文本仅供个人标准化学习、研究使用,不得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网络传播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
现行
-
现行
-
现行
-
现行
-
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