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PCX 02-2022 鲜食葡萄冷链物流作业规范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鲜食葡萄冷链物流作业的术语和定义、冷藏技术及管理要求、仓储、运输、装卸与配送、交接、温度监控系统等
本标准适用于吐鲁番市各品种鲜食葡萄贮存、装卸、运输等环节的冷链物流作业过程
4.3.2 冷藏运输冷藏车车厢外部设有能直接观察的测温仪或监控运输途中厢体内温度的自动测温仪,测温记录应在货物交接时,提供给接货人员。温度监控记录设备应安装在货品的顶端,靠近墙面,远离直接排出的冷气。当货品顶端放置冰块或湿度高于95%时,温度监控记录设备应防水或密封在塑料袋中。4.3.2.1 装车前,应确保冷藏车车况、货箱清洁卫生、货箱内部温度满足装车条件,应对冷藏车货箱进行预冷到10℃以下方可装货,装货后保持运输温度要求。4.3.2.2 冷藏车应配备有食品温度监控人员,运输前后按附录监测食品温度,并加以记录,作为运输和验收的依据。4.3.2.3 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均衡制冷,在卸货过程中,尽量保持车门随开随关。装卸过程应轻拿轻放,不应损坏其外包装,防止产品倒置、挤压等影响产品质量的行为发生。不得与常温货物同车配送,装车过程宜使用物流工具,确保在较短时间内装车完毕,使用标准托盘和与其相匹配的标准化周转筐(箱)。4.3.2.4 冷藏车出库和装车、卸车过程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产品温度上升不宜超过3℃,且产品暴露在常温环境的时间应不大于30min。通常厢体内温度不高于4℃,根据鲜食葡萄的品种、运输距离不同设定不同的冷藏温度。4.3.2.5 产品在货箱内的堆码应稳固,必要时宜使用防止产品移动或垮塌的防护措施;货箱内产品堆码高度与厢体顶部的距离应不少于20cm。4.3.2.6 冷藏车在载重运输的途中,宜保持平稳,避免剧烈起伏和震动;运输过程制冷系统应保持正常运转状态,全程温度应控制在指定的温度范围内,货厢内部温度应控制在4℃左右。冷藏车运输途中货厢温度偏离冷藏温度范围值时,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4.3.2.7 完成冷藏运输作业后,应立即对冷藏车运输设备及厢体进行清洗、消毒和晾干。4.3.2.8 不应与有异味、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和配送。
起草单位
吐鲁番市质量与计量检测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起草人
王新丽、陈志强、李勇、许山根、卞生珍、高敏、任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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