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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BZSC 004-2022 店埠胡萝卜 等级规格

T/DBZSC 004-2022 店埠胡萝卜 等级规格

T/DBZSC 004-2022

团体标准推荐性

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店埠胡萝卜 等级规格
  • 标准号:T/DBZSC 004-2022
    中国标准分类号:/A014
  • 发布日期:2022-12-27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20
  • 实施日期:2023-01-27
    团体名称:莱西市店埠镇蔬菜产业协会
  • 标准分类:蔬菜食用菌及园艺作物种植植物栽培

内容简介

4 等级基本要求店埠胡萝卜应符合下列条件:a)色泽和形态特征整齐一致;b)表皮完整光滑;c)新鲜不萎蔫;d)肉质脆嫩紧实;e)无腐烂果。卫生要求应符合GB2762、GB2763的规定。等级划分店埠胡萝卜在符合基本要求和卫生要求的前提下,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各等级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店埠胡萝卜等级项目 特级 一级 二级表1店埠胡萝卜等级(续)项目 特级 一级 二级感官特性 无歧根、根毛及裂根,肉质根色泽一致、光滑,无冷害及机械伤,顶部无绿色或紫色,单果质量差异不超过均值的10%,心柱比例小于四分之一,产品规格达到表2长(L)级别的要求。 歧根、根毛及裂根总和不超过总数的3%,肉质根色泽基本一致,光滑,无明显的冷害及机械伤;顶部以下2㎝以内有绿色或紫色,单果质量差异不超过均值的20%,心柱比例为三分之一至四分之一,产品规格达到表2中(M)级别以上要求。 歧根、根毛及裂根总和不超过总数的5%,肉质根允许稍有异色,稍有冷害及机械伤,顶部以下3㎝以内允许有绿色或紫色,单果质量差异不超过均值的30%,心柱比例为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产品规格达到表2短(S)级别以及以上要求。类胡萝卜素(mg/kg) >100 红色果70-100,黄色果≥60 红色果<70,黄色果<60可溶性固形物(%) >11 9-11 <9水分(%) >86 80-86 <80注:营养成分仅作为加工用胡萝卜的检验项目;特级果不允许有病虫害缺陷。允许误差范围允许误差范围按质量计:a)特级允许有5%的产品不符合该等级的要求,但应符合一级的要求;b)一级允许有10%的产品不符合该等级的要求,但应符合二级的要求;但破裂的胡萝卜或失去根尖的胡萝卜不包括在允许的范围内;c)二级允许有10%的产品不符合该等级的要求,但应符合基本要求,但破裂的胡萝卜或失去根尖的胡萝卜不允许超过5%。5 规格以肉质根长度为划分规格的指标,店埠胡萝卜分为长(L)、中(M)、短(S)三个规格,具体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店埠胡萝卜规格规格 长(L) 中(M) 短(S)肉质根长度(㎝) ≥20 15~20 ≤15最长与最短的长度偏差(㎝) ≤2 ≤3 ≤5同一包装中的允许误差(%) ≤3 ≤2 ≤16 检验方法基本要求和感官特性检验用目测法鉴定店埠胡萝卜样品的形态、色泽及腐烂情况;单果质量差异用感量1g的天平称量检验,并做记录。从样品中随机抽取20个样果,用刀具横切样果中部二分之一处,用直尺测量心柱与肉质根相互垂直的长轴和短轴直径,取平均值计算心柱比例,并做记录;从被横切的肉质根中随机抽取10个样品,用口咀嚼断面,感觉其肉质,并记下所得印象。卫生指标检验店埠胡萝卜的卫生指标检验按照GB2762和GB2763的规定执行。类胡萝卜素检验店埠胡萝卜的类胡萝卜素检验按照GB5009.83的规定执行。可溶性固形物检验店埠胡萝卜的可溶性固形物按照NY/T2637规定执行。水分检验店埠胡萝卜的水分检验按照GB5009.3规定执行。规格检验店埠胡萝卜的规格用直尺测量。7 检验规则组批同品种、同期收获的店埠胡萝卜作为一个检验批次。抽样方法按NY/T2103的规定执行。检验分类7.3.1 交收检验每批次产品交收前,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感官、包装和标识。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后方可交收。7.3.2 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b)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c)国家市场监管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及合同提出型式检验要求。判定规则按照本文件进行检验,样品符合标准要求的,判定该批次合格。感官指标和理化指标有一项不达标允许加倍抽样复检,如仍不达标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8 包装基本要求同一包装箱内,应为同一等级、同一规格的产品,包装内的产品可视部分应具有整个包装产品的代表性。包装材质包装材料无毒、无污染、强度符合运输要求。瓦楞纸板应符合GB/T6543的规定,瓦楞纸的两侧开直径15mm~20mm的通气孔。聚乙烯保鲜袋应符合GB4806.7的规定,厚度宜为0.03mm~0.04mm。聚苯乙烯泡沫箱应符合GB4806.7的要求。净含量的要求每个包装单位的净含量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9 标识包装箱上应有明显标识或二维码,内容至少包括:产品名称、等级、规格、产品的产地、生产单位或供应商及详细地址、净含量、采收或包装日期、贮藏条件和保鲜期。标注内容要求字迹清晰、规范、完整。标识按GB/T191的规定。

起草单位

青岛有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西张格庄蔬菜专业合作社、莱西市田多多家庭农场、莱西市农业农村局、山东农品策划咨询有限公司

起草人

耿琪超、耿文善、赵彩君、耿桂玲、冯永莲、梁艳、赵显杰、刘双双、孙风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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