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I 109-2022 生鲜农产品配送管理规范
内容简介
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生鲜农产品配送服务保障管理规范的场所要求、设施设备要求、人员要求、配送要求、管理要求、异常处理要求和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生鲜农产品配送保障管理
4 场所要求4.1 应配备固定场所并满足以下要求:a) 以符合建设要求的场地为主;b) 远离有毒有害气体、污水、烟雾、粉尘等污染源,以及生产或存贮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c) 具备仓储区、低温收发区等功能区域,并配备照明、应急电源以及消防设备等;d) 如提供加工服务,还应具备加工场所,并符合相关标准;e) 其他应满足的要求。4.2 应具备与经营的生鲜农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要求环境整洁等。4.3 应具备生鲜农产品配送设施及服务网点,构建生鲜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4.4 应建设快速检测实验室,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5 设施设备要求5.1 应根据生鲜农产品配送需求,配备冷链配送服务的设施设备,如冷库、冷藏(保温)车、车载(自提网点)冰柜、保温箱等,宜具备温度采集、记录、上传、查看及异常报警等功能。5.2 配送箱等与生鲜农产品直接接触的设施设备应使用无毒无害及可降解可循环利用的材料。5.3 宜具备快速检测设备,并按照要求对生鲜农产品进行检验检测,并提交检测结果,检测数据应存档。5.4 运输工具可包括货运汽车、电动车等,并具备以下条件:a) 配送车辆应安装定位设备或监控终端等,对天气、路况等运输全程信息进行实时监控;b) 配送车辆应采取适当的防盗、防颠簸、防火、防雨等防护措施,控温车辆的技术要求和条件应符合QC/T449的相关规定;c) 车辆厢体和配送箱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厢体内配置的辅助工具应放置牢固,运输作业完成后及时清洁消毒。d) 生鲜农产品配送所需设施设备应定期清洗及维护。6 人员要求6.1.1 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注册管理及职业化培训,并记录工作人员投诉情况,定期抽查人员服务满意度。6.1.2 客户服务人员、调度人员、检测人员、配送人员等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6.1.3 与生鲜农产品直接接触的从业人员应持有健康合格证明。6.1.4 从业人员仪表仪容整洁、着装统一,用语文明礼貌,服务态度良好。6.1.5 应配备生鲜农产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并进行培训记录。7 配送要求7.1 配送前应按照订单属性、客户地址等要素进行拣选、装车,并选择合理的配送路线。特殊订单应优先配送。7.2 配送前车辆内外应洁净,车辆装载生鲜农产品时应有相应的防尘、防污染措施,避免外露。7.3 宜提前联系客户,确认收货人、收货地址及收货时间,避免空驶。7.4 配送时应按要求尽快送达,中途如遇异常及情况不能按时送达时应及时上报。7.5 到达目的地后配送车辆应停放在卸货专区内,与客户交接货物并确认签字后驶离。8 管理要求8.1 应制定供应商管理、收发货管理、岗位管理制度、环境卫生与消毒管理、食品安全管理、产品追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等管理制度。8.2 应妥善保存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文件、收发货单、配送记录等各类文件。8.3 应建立健全配送服务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方管理职责,制定灾害性天气等突发情况的应急措施。8.4 宜建立统一的形象识别系统,包括人员服装、车辆外观、产品包装等要求。8.5 应按客户需求提供结算明细清单、纸质或电子发票。
起草单位
浙江中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本道农业有限公司、湖州中润家庭农场、湖州南浔惠和蔬菜专业合作社、浙江昊海企业征信服务有限公司
起草人
谢去非、贺倩倩、谢敏、曹泉方、何舞晨、施晶晶、张彦、张金祥、董林华、应红艳、王小龙、袁佳炼、周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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