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XAEPI 12-2022 工业排放源 碳(CO2、CO、CH4)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
内容简介
适用于以固体、液体为燃料或原料的火电厂锅炉、工业/民用锅炉以及工业炉窑等工业排放源碳(CO2、CO、CH4)连续监测系统
生活垃圾焚烧炉、危险废物焚烧炉及气体为燃料或原料的工业排放源碳(CO2、CO、CH4)连续监测系统可参照本文件执行本文件规定了工业排放源碳(CO2、CO、CH4)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结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检测方法、质量保证和检测项目
起草单位
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检验检测中 心、太原市环境监控中心、中绿碳测未来(大同)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科城环保产业协同创新研究院、 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太原海纳辰科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起草人
王红梅、 张利军、张晋彪、王锦峰、王瑞文、严玮、高瑞斌、安强、武振华、闫兴钰、丁相午、 马良、张利军、 谢海运、 张纲、 宋福盛、 郝鹏、李云飞、 于晓勇、赵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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