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HFIA 001-2021 徐集花生糖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徐集花生糖的术语和定义、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储存、产品召回及保质期
本文件适用于徐集花生糖的生产、检验和销售1、原辅料要求: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产品原料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2、感官要求:本标准中感官要求从徐集花生糖的色泽、滋味、气味、组织状态以及杂质方面做出规定,同时为了突出徐集花生糖的产品特色,增加了口感指标,指标确定方式是根据产品特性及检测结果并充分听取生产企业意见后确定。3、理化指标:产品的理化指标以及食品安全控制指标是参照GB/T22165-2008《坚果炒货食品通则》、QB/T1733.2《花生类糖制品》,贯彻执行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以及国家有关规定设定指标项,指标限量值是根据产品特性结合验证资料进行规定。
起草单位
裕安区徐集花生糖产业协会、安徽中晟分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六安市康尔惠食品有限公司、六安市裕安区徐集镇夏军食品厂、六安市翁家糖坊食品有限公司、六安市昆燕食品有限公司、六安市新麦农食品有限公司、六安市裕香园食品有限公司、六安市皋西花花生糖有限公司
起草人
黄琳、王雷、李翔、夏军、张学斌、张传兵、卢军、陈宣仁、张义安、翁同晓洁、刘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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