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QHNX 027-2022 当归产地初加工及分级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当归产地初加工的术语和定义、采挖、晾晒、分级、包装、标识、储藏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当归产地初加工及分级
4.1 采挖时间宜在当年10月~11月采挖。4.2 挖后处理采挖后剔除携带病、虫及有损伤的鲜归,再用板条轻轻敲打鲜归头部,抖净泥土,小心轻放,装入麻袋或纺织袋中,运回通风晾晒场所。5 晾晒运回后及时摊开晾晒,晾晒至侧根失水变软、不易折断时即可,不应在阳光下暴晒,以免起油变红。晾晒期间,每天翻动1次~2次,并及时剔除霉烂的当归。
起草单位
青海互丰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农作物种子站、互助县国家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青海省农业项目指导服务中心、互助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起草人
贺子腾、蔡有华、贺连珍、韩文婷、李长满、董起德、柳雄、胡生隆、贺生平、严文善、哈学才、郭守伟、席田花、温玉存、张印臣、李鹏德、刘海棠、朵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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