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UCA 008.2-2022 显示系统视觉舒适度 第2-1部分: 平板显示 设备布局及设置要求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平板显示设备的布局要求、设置要求、长期使用性能保持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室内光环境下的平板显示设备及其系统的布局和设置
各类显示产品的广泛使用一方面给人们带来便利,另一方面也引起了视疲劳症状,长时间不科学的使用显示产品给用户身心健康造成隐患。本文件的制定为评估以显示产品为核心的显示系统视觉舒适度提供了实用的评测方法。为提高典型显示产品的视觉舒适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本文件是《显示系统视觉舒适度》的第2-1部分,《显示系统视觉舒适度》共分为六个部分,分别是评价体系、平板显示、头戴式显示、投影显示、大尺寸显示屏、显示内容。
起草单位
深圳赛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东南大学、武汉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小米电子产品有限公司、厦门厦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华南师范大学、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苏州市计量测试院、中国电子产品可靠性与环境试验研究所、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荣耀终端有限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三星电子(中国)研发中心、乐金电子(中国)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起草人
赵晓莺、顿胜堡、齐琪、陈仁伟、屠彦、谢铭、于磊、朱正元、王烨东、来航曼、吴术霞、张运红,汝涛涛、周佳玮、侯方、童海、刘宏欣、陈笑曦、刘琳、薛元、范微、于欢、张志海、王韬、杨紫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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