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QOAPA 009-2021 冷鲜牦牛肉生产技术规范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冷鲜牦牛肉生产相关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生产加工卫生要求、标签与标识、包装、储存和运输等要求
适用于冷鲜牦牛肉生产加工的技术和质量管理
冷鲜牦牛肉:在良好操作规范条件下,牦牛活体经宰前、宰后检验检疫合格后,胴体经冷却排酸处理,其后腿肌肉深层中心温度在24h内降至0~4℃,在10~12℃的产品生产车间内进行加工,并在后续进行产品包装、贮藏、流通和销售,过程中始终保持在0~4℃范围内的牦牛肉。原料牦牛活体应来自非疫区,健康良好,屠宰前使用温水清洗牛体,牛体表应无污物;按照全进全出的原则分栏送宰。牦牛胴体进入冷却间前,采用温水或酸进行冲洗,由上至下冲洗整个胴体内侧及锯口、刀口处,降低初始菌落总数;冷却、分割、标签与标识、包装、储存与运输、产品追溯。
起草单位
青海省畜牧兽医科学院、青海省畜牧总站。
起草人
张雁平、李升升、阿保地、魏廷虎、王湘予、王克晨、宁静、永措巴占、王小哲、余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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