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CEF 026-2021 生活垃圾焚烧电厂规范运行评价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电厂(以下简称“焚烧厂”)规范运行评价的总则、评价内容、综合评价与等级评定
本文件适用于通过环保验收满1年的焚烧厂
一、总则(一)规范运行评价工作是考核焚烧厂安全、环保、稳定和高效运行水平的活动,应兼顾客观评价和促进参评项目规范运行水平提升两个目标。(二)焚烧厂是公用环保设施,其运行效果评价应兼顾公众意见。(三)焚烧厂规范运行评价以运行效果为核心,并溯源运行管理。(四)焚烧厂若有以下情况,不参与规范运行评价。二、评价内容(一)安全性运行评价(二)环保运行指标及评价(三)稳定性运行评价(四)高效运行指标及评价三、综合评价与等级评定(一)综合评价(二)等级评定
起草单位
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中华环保联合会废弃物发电专委会、中国电力技术市场协会、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 术中心、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国能合纵(北京)能源电力技术中心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
起草人
钟日钢、王鹏、李水江、郭云高、薛军、谢冰、张志坤、武继旭、李伟、司景 忠、奚强、郭朝阳、张玉刚、刘汉俊、桑先锋、张焕亨、洪澄泱、谈强、王超、林峰、吴亮、郭建兵、 陈杰娥、乐俊超、王传胜、郭光召、徐云清、皮思维、王勇、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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