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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ASJL 0004-2021 汽车内饰材料有机物挥发试验

T/SASJL 0004-2021 汽车内饰材料有机物挥发试验

T/SASJL 0004-2021

团体标准推荐性

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汽车内饰材料有机物挥发试验
  • 标准号:T/SASJL 0004-2021
    中国标准分类号:T26/C3670
  • 发布日期:2021-08-06
    国际标准分类号:43.100
  • 实施日期:2021-08-06
    团体名称:吉林省汽车服务工程学会
  • 标准分类: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内饰非金属材料有机物挥发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乘用车内饰零部件及后装市场的内部装饰
从待测材料或零件上取样,如零件由几种不同的材料组成,则对整个复合件进行检验。当测定值超出极限值时,要对每种材料进行单个的检验,检验时要除去金属件。试样应从规定的零件上制取,将试样制成10?mg~25?mg的小块,制取试样过程中不能使试样受热。天然材料(棉、木、皮革、毛)在称重前,需制成10?mg~25?mg的小块,在带有无水氯化钙(使用变色硅胶作为判断氯化钙失效的依据)的干燥器中预干燥至少24h,环境温度为23?℃±2?℃。加入顶空进样瓶的试样重量要根据瓶的体积而定,顶空瓶的体积必须经过实际校定。如10?ml的顶空瓶中放置1.000?g±0.001?g的试样,每种材料至少制取3个小瓶试样。在瓶盖中加一个聚四氟乙烯垫片,然后用压盖机进行压盖密封并编号。将准备好的样品放入顶空瓶内用聚四氟乙烯盖密封,在(120±1)?℃下,恒温(300士5)?min,自动进样器直接进样分析,每个样品至少做3个平行样。由空的顶空瓶至少进行3次测量得到的平均值来确定。在所有的分析测试过程中,所用顶空瓶的容积必须保持一致,以保证空白及标准溶液结果的重现性。

起草单位

安莱(北京)汽车技术研究院、长春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长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吉林省中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昱霖、阚有波、门玉琢、李毅然、史岩、冀秉魁、于海波、贾冬雪、谢宪毅、武光华、李明达、姚雪萍、金鑫、董晗、牟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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