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ZAS 35-2021 移动式和便携式无线充电装置 发射端通用规范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无线额定输出功率在5W~50W之间的移动式和便携式无线充电装置发射端(以下简称产品)的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具有无线功率发射的移动式和便携式无线充电装置,包括:——具有该功能的移动电源、储能电源;——具有该功能的鼠标垫、音响、手机、电脑等可移动终端;——通过车载电源供电的后装式无线充电装置。
起草单位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深圳市钛和巴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消费者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消费者委员会、香港生产力促进局、深圳市标准化协会、深圳市标 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福田区消费者委员会、深圳市宝安区消费者委员会、深圳市光明区消费者委员会、 深圳市品质消费研究院、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拱北海关技术中心、深圳 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北京泰瑞特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通 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江苏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杭州网易严选贸易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荣耀终端有限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联想(北 京)有限公司、广东品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倍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深 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紫米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自格(深圳)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安克创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廷义、靳丽娟、周珏、崔霞、柯诗敏、魏延全、廖建明、温平、刘驰、涂浪、 郭永贤、黄翰宁、周浩文、关宇强、林汇霆、但丹、蚁梦斐、曾玉婷、吕勇、王丽娟、秦晓红、欧阳艳 珣、刘俊斌、胡丹、杨庆星、李蔚兰、徐蓓蓓、闫杰、邹丽恒、许志钦、王英程、裴晓波、王粤威、陈 朝方、陈静、韩宇、莫艳梅、陈业刚、王忠阁、高宏伟、牛淑芳、闫实、蒋军军、王彦兵、阳光、宓锡 梅、朴影、贾梦雅、赵辉、沈捷、李丹、陈钊荣、王超、王勇、李铮、庄甘霖、曾剑、吴凯棋、毕监刚、 潘正、刘金龙、张章、肖荣平、周大红、潘玲、陈岳键、周春霞、雷社群、周军、宋顺平、吴丹、陈国 锋、贾国东、李一鸣、刘绍云、熊康、黄祖斌、吴海兄、王薇、王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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