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DCDC 018-2021 “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儿童沐浴洗发泡泡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儿童沐浴、洗发、沐浴洗发泡泡“领跑者”标准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本文件适用于以表面活性剂为主要功效成分,配合保湿、香精、润肤等多种调理成分配制而成,通过包装容器特定泵头的物理作用而产生泡沫,用于儿童身体皮肤、头皮和头发护理的清洗类化妆品。适用于企业标准水平评价,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可参照使用,相关机构在制定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价方案时可参照使用。
起草单位
青蛙王子(福建)婴童护理用品有限公司、广州好迪集团有限公司、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桂格日化有限公司、深圳必维华法商品检定有限公司、广州澳希亚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高姿化妆品有限公司、彭氏(惠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霸王(广州)有限公司、广州市科能化妆品科研有限公司、福建省日用化学品商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分院
起草人
余雪玲、关魁华、王皓、曾念泽、陈保华、辛海钏、舒琪琳、鲍敏、陈晓朋、韩勇、杜鹏飞、鹿桂乾、蒋日琼、阮景波、谢静怡、管金鑫、金晨红、于经尧、张岚、朱艺、方菲、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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