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SES 34-2021 基于水质目标的流域排放标准限值制定技术指南(试行)
内容简介
本文件适用于各流域制定基于水质目标的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常规污染物流域排放标准限值
其它特征污染物可参考执行或使用
本文件制定的入河排污口流域排放标准限值不区分行业
针对我国流域排放标准编制缺乏规范流程、标准限值制定技术壁垒强、成本高等重要问题,立足于我国流域管理特点,围绕流域排放标准编制需求识别、流域排放标准限值制定方法确定、入河排污口与对应点源排放限值确定等关键技术环节提供规范性内容,为有水质改善需求的流域或水功能区编制流域排放标准提供规范性、科学性且符合成本效益的指导,通过标准推动污染削减以及水体水质的改善。具体技术内容包括:(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体原则与要求;(5)汇水单元的状况调查;(6)排放限值的确定;(7)资料性附录。
起草单位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交叉信息研究院、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
叶维丽、韩旭、张鹏、于洋、张文静、郭黎卿、孙长虹、朱静、刘桂中、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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