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 标准名称:任务型智能对话系统的能力评价
- 标准号:T/ZSA 15-2021
- 中国标准分类号:L70/I659
- 发布日期:2021-06-11
-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20
- 实施日期:2021-06-12
- 团体名称:中关村标准化协会
- 标准分类: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技术在办公中的应用
本文件确立了任务型对话系统的智能能力评价体系,明确了能力分类,并对每类能力给出分级评价表,明确了各等级的能力表现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智能对话系统能力的分类、分级与评价
人工智能理论和技术兴起以来,各种理论观点和应用分析大量涌现,导致各种技术规范、指南、文件条文复杂,术语繁多。其中,以人工智能应用为最大特点的对话机器人研究领域,细分领域众多,评价标准不一致、不兼容、不互通,给研究人员、开发者和使用产品的用户都带来了很多困扰。因此,为对话机器人或人工智能对话系统,建立智能能力评价标准,有助于构建兼容社会规范的、安全的、系统扩展性良好的人工智能设施。本文件在人工智能领域内,对以完成任务为目标的智能对话系统,确立了评价体系,把智能能力分为三个类型、五个等级,明确了各自的能力组成和相应的能力表现要求。本文件与国内已有的智能语音交互系统、人工智能等级评估等国家标准、团体标准都兼容。本文件适用于面向任务型的智能对话系统,非任务型的其他智能对话系统也可参考使用。本文件可供人工智能系统的设计和开发人员、理论研究人员,以及实际使用对话系统的用户参考使用。依托本文件,可评价对话系统的智能等级水平,并指导对话系统的研究、设计、生产和应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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